若人先為惡,後能不放逸,是則照世間,雲除月光顯。
~《勸發諸王要偈》~
◎釋悟因
在比丘比丘尼戒有一條規定:出家比丘不可以在樹林中燃火。
制戒因緣是這麼說:
有一次,一群比丘在樹下打坐,在戶外打坐很冷,他們愈坐愈冷,就找了一些乾枯的樹枝、樹葉燃火、烤火。火一燒空氣一熱,樹上一條蛇就掉了下來,比丘們被嚇著了起身就跑,老比丘動作慢走最後,看到柴火還在燒,就用腳踩一踩也就走了。結果那火沒完全熄滅,就繼續燃燒,把樹木也燒了、農舍也燒了。屋主就告到官府去。佛陀就制這一條戒:不可以在樹林中燃火。為了炙身燃火,必須看到星星之火完全熄滅才可以離開。
這是從外在的環境來看,星星之火可以燎原。佛陀的教誡也因此制成一條戒,因為現實面就是這樣發生。
從「業」的理論來看,我們所作的善惡,我們所有的行為,隨著時間流逝,它們很快的成了過去,當下,你還看得到它們在哪裡嗎?看不見。它們只以一種能量的形式存在,叫做業力。
「業」,行為,又是從哪裡來的呢?「思」,我們的念頭。誰是創造自己命運的主人?自己起了怎樣的念頭,其實自己是知道的。
你說:你明明知道那樣做是不可以的,你明明知道,你還是做了。即便所作是善是惡,自己是了然於心。在承受果報的時候,自己也是了然於心。可能當年在造作的時候,內心並不是那麼清晰,可是事後承受果報,你就是了然於心。
就像電影的情節,故事的主角一下子回憶起往事,很多人事物就串連起來,於是前因後果一切都明白了。
生命軌跡是這樣一步一步的逐步開展,自己如何走來,自己是知道的,別人看不明白,自己是看得很清楚。
文章出處:
悟因法師談人生系列-8-那先比丘經的啟示-印儀-105.10,影片VIDEO_TS-7(第7片光碟)VTS_05_1之15:40-18:37。
我家在市場裡賣寢具,常常早上開店要做生意的時候,門口就停著滿滿的機車,通常我會責怪這些停放車輛的人,只知方便自己,不知已妨害別人做生意,然後就跟自己生悶氣!
平常在厝內,和孩子們說話兩、三句,就要擺一副壞臉色,顯示一下做老爸的尊嚴。對孩子的行為要求嚴格,尤其重視學業問題,規定孩子考試一定要考到標準分數,否則就面壁思過,外加一個禮拜不給零用錢!結果孩子報喜不報憂,考試成績好的時候會讓我知道,不理想的時後就偷偷隱瞞。有一次三個姐弟自作主張,抽屜一開自拿零用錢去買東西,我得知後就用皮帶,打得他們手足背部傷痕累累。
我也經常和同修為了一些皮毛小事,鬧得意見分歧,爭得臉紅耳赤,彼此不讓步,冷戰下來十天一個禮拜,互不言語,在厝內形同陌路。記得有一次遠從高雄市鳳山區來的老顧客,買了一些床罩寢具組,因為體積粗大笨重,顧客機車無法將東西載回去,太太要我開車載送一回。但是,碰巧我有要事正要出門,三言兩語不和就在顧客面前當場發牛脾氣,公開上演「大齣戲」,把顧客嚇到不知所措!什麼「以客為尊」、「顧客至上」的道理全都被我拋到腦後了。
學佛後,給我最大的收穫,就是任何事情,學會用包容歡喜心來面對。
早上,家門前機車還是排滿滿,靜心想想:市場小條街巷空間狹窄,而且又是買賣人潮來往擁擠的地方,要叫人騎著車子,或是叫人拉著車子買賣東西,實在是不方便。再說有時候自己也是會將機車停在別人門口,所以體諒別人立場,讓人方便停停車子也是應該。
對孩子當然要有要求,但是不當的管教,造成孩子的壓力,讓孩子心生畏懼,自己心裡也自責、歉疚過意不去,這顯然是兩敗俱傷。學佛以後,我心柔軟很多,平常多加鼓勵,多和孩子溝通,我也體會到親子關係融洽更勝過虛榮的分數。
夫妻相處真是不容易,我的衝動、固執,幸虧同修的包容,也幸好讀了佛學研讀班,讓自己看到自己的不足,讓我很誠懇、很願意的彎下腰來向同修道歉。
感謝香光尼僧團紫竹林精舍佛學研讀班,拉開我與惡的距離,拉近我跟佛的距離。
~薛居士 分享於民國88年10月 紫竹林精舍佛學研讀班 畢結業典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