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是對人生觀、價值觀、世界觀等的選擇和持有的一種信念。為一種觀念的力量,不只局限於宗教。信仰、信念,因為「相信」而產生極大的力量。常在新聞媒體中看到因為錯誤的信仰、信念而衍生為社會新聞案件。如深信神明指示兒女是「惡魔元神附體」預言來日「惡魔元神出竅」會為害世人,遂將稚子親手推落大海,任其溺斃,為海吞噬。然後深信能施法術,用符令、法術,喚在殯儀館內冰冷的稚子屍體。此類新聞在報章媒體上不時可見:「自稱通神的XXX,以符水騙財騙色…」、「XXX自設神壇,佯稱能通靈,為人治病、解運,兼出明牌……」、「自稱具神力的XXX,利用神的意旨騙取被害人……」,利用此等手段詐財騙色的事件,幾乎遍布在社會各階層,出沒無常,害人無數。如何才能避免類似的悲劇不斷重演,實是值得我們正視的課題。
中國人對於宗教信仰,向來不求甚解,採取開放、含容的態度,因此也一直生活在命運捉弄、交易拜拜等不明就裡的混亂信仰中。古時,雖有「子不語怪力亂神」等排拒怪力亂神的主張,但在教育不普及的時代,怪力亂神的信仰,仍是歷來帝王、政客用以統治、教育人民的工具。各類鸞堂扶乩、迎神降鬼、乩童桌頭、鬼神附體遍布的結果,不持形成民間信仰多神崇拜的景觀。更由於各類鬼狐小說、神怪電影、電視、廣播劇暢行,鬼魅妖精幾已成為懲惡揚善、濟世救人的化身,一般人對於宗教,不論其是否有正確教義或正確知見,就以為:凡是宗教,都是「代天行道」,正可以補法律之不足,用以匡正民心,端正社會風氣。當人們對於鬼神等虛幻劇情習以為常之後,更遑論要客觀地,從構成宗教的要素——教主、教義、教史、教團、教規上,去仔細推究其真理的真實性!
於是乎精神異常者,一產生異常的幻覺、幻聽,非但不求醫治療,往往自我混淆是「通靈」、 「神啟」,誤認自己是超常能力者,能看宿世命運、濟世救人,相對地也引來了一大群正常人,圍著他團團轉;而別有居心者,更能堂而皇之假借神明意旨,詐財騙色,成為社會的亂源,犯罪的溫床!
從人類的宗教發展而言,多神崇拜的民間信仰屬於原始宗教,起源於先民畏懼天災人禍,以為是觸怒神明,只好阿諛崇拜,求得消解。從原始到現代,科學日新月異,大自然的奧祕已逐漸被揭開,人類自身種種現象,也由社會、心理、教育等學科獲得詮解。儘管宗教還是人性永恆的需求,人類的信仰卻已從附屬於神的存在,轉而肯定人是自己主宰。理性覺醒之後,宗教相對成為提供人生究竟意義與價值的認識判斷。綜觀今日世上歷久彌新的宗敎,其所以屹立不移,並不在於強權,也不在於其愚民的神化,皆是由於其博大精深的教理和並世濟度的慈悲,足以啟發人類智慧,牖導人類心靈。於今瀰漫在我們社會的「神化」、「信神不信人」、「信巫不信醫」的風氣,姑不論其是否引導人脫離現實的常態、常理,人因不正確信仰,以至於喪失人最尊貴的,研判事實的能力與信心,對於現代人而言,無異是文明開了倒車!
佛教主張的是,一切有情以人為本的智信。唯有認清人與宗教的主客關係,才可能建立起正確信仰的宗教態度。
一般人對「修行」的認識,也一向是眾說紛紜,莫衷一是,無可否認的,人類都具有「好奇心」,但是為得神祕經驗而修行,非但無助於人,還將會人引到充滿邪惡、不可知的境地。佛教的修行,雖應根機不同,開有多種法門,而其主旨終在於調伏、超脫煩惱,使人落實於現實生活中,明因果,修持不殺、盜、淫、妄、酒等五戒十善。唯有從穩定、踏實的身心中,生命的淨化,心靈的提昇才成為可!
宗教信仰不只重要,而且更重要的是正信的宗教信仰。宗教因人而有,且不離於人的正常生活,只有我們對於宗教具正確的信解,掙脫一味盲從的習慣,宗教之於人才有其積極、健康的意義,發揮其正向的功能!
◎節錄整理自《香光莊嚴》第27期 <正視宗教信仰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