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 香光

【香光尼僧團簡介】 http://www.gaya.org.tw/totle/96dm/

十地概說

布施、持戒、禪定,也是世間善的要目。前三地融攝了世間的功德,乃共於人道與天道的修行法,屬於「五乘共法」。

十地概說──見晉法師

一地一地進修的法門,主要是:初地行布施,二地行菩薩十善(戒),三地修禪定與神通(定)。   布施、持戒、禪定,也是世間善的要目。前三地融攝了世間的功德,乃共於人道與天道的修行法,屬於「五乘共法」。

第四地修出世間的三十七道品,以「毘梨耶(精進)波羅蜜」求勝善法,無有厭足。

第五地觀察苦、集、滅、道等四聖諦。以「禪那(靜慮)波羅蜜」,令「一切智道」常現在前,未嘗散亂。修行到第五地,才能夠二智 並觀,一念中通達一切法空,同時了達一切法如幻。

第六地順逆觀十二緣起,澈證緣起無我。修學「般若(智慧)波羅蜜」,能忍可諸法無生無滅。   第四地、第五地、第六地都以修學「般若」(慧)為目標,融攝了出世間的功德,是共於聲聞、緣覺的修行法,屬於「三乘共法」。   前六地,融攝了世間善法與出世間善法,戒、定、慧——三增上學,正是出世善的要目。而第七地以後,則完全是大乘不共其他四乘的出世間上上善。前六地修習六波羅蜜。 而大乘的「般若波羅蜜」,不似聲聞、緣覺那樣的趣入空寂,反而融攝了「方便善巧」的智慧,成為一切波羅蜜的總相。

第七地菩薩修行「方便波羅蜜」(方便慧),能出生無量智。他雖然善修空、無相、無願等三解脫門,但由於慈悲不捨眾生,於是方便善巧的涉種種事,示現種種相,以攝化眾生。 七地菩薩以方便力的緣故,不取證涅槃;然雖示現生死,而恆住於涅槃。

第八地得無生法忍,以「大方便善巧智」所起的「無相無功用行」之覺慧,能夠觀照「一切智智」所行境,觀察世間乃隨業集而成、隨業盡而壞。 他能夠順應眾生所求、所樂,依眾生的信解差別,自在的現身度眾 。並善起大願,學習佛陀的「十力」、「四無畏」、「十八不共法」等上上殊勝的智慧。

第九地菩薩重複辨明各種煩惱,了知眾生諸行差別。此地菩薩作大法師,能妥善的守護如來法藏;修「力波羅蜜」,以無量善巧智成就「四無礙辯」,能用菩薩言辭,以無礙智來稱機演說佛法,一切異論及諸魔眾無能沮壞其言論。

第十地修行「智波羅蜜」,如實了知一切法;具足如來十力,受大智之職位,得各種三昧以及度生的神通。 —— 摘自《華嚴經.十地品》導讀──歡喜地pp.19-22 香光資訊網 http://www.gaya.org.tw/ photo by 李昌周

 

祈請 海公老和尚乘願再來,令南山典範長住世間。

祈請老和尚乘願再來,
令南山典範長住世間。

尊敬的 海公老和尚

民國102年2月27日於台中南普陀捨報圓寂,我們非常的不捨。 感念 海公平日教導教誡, 提攜獎掖僧伽住持正法, 耳提面命,言猶在耳……。

祈請老和尚乘願再來, 令南山典範長住世間。

香光尼僧團方丈 釋悟因 率眾敬輓

 

四正勤

已生惡,令斷,未生惡,令不生;
未生善,令生,已生善,令增長。

已生惡,令斷, 未生惡,令不生;
未生善,令生, 已生善,令增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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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如是四種亦名正斷。

一名律儀斷,謂於已生惡不善法,為令斷故,生欲策勵。乃至廣說;

二名斷斷,謂於未生惡不善法,為不生故,生欲策勵,乃至廣說。由於已生惡不善事,應修律儀令其斷滅,不應忍受,由是因緣名律儀斷。於其未生惡不善事,為欲令彼不現行斷,為欲令彼不現前斷,為斷故斷,故名斷斷;

三名修斷,謂於未生一切善法為令生故,廣說乃至策心持心,由於善法數修數習,先所未得,能令現前,能有所斷,故名修斷;

四名防護斷,謂於已生一切善法,為令住廣說乃至策心持心,由於已得已現在前諸善法中,遠離放逸,修不放逸,能令善法住不忘失,修習圓滿,防護已生所有善法,能有所斷故,名防護斷。」

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二十九,(大正30,443a21-b7)

不捨的祝福──敬悼林端教授

我的摯友台大社會系林端教授,走了。
他曾經多次百忙中,講學於香光尼眾佛學院。
他總是香光尼僧團請益的智囊,
只要我們邀約,他必定傾囊相授。
驚聞他驟然逝去,我們內心充滿不捨。
懷念他,紮實的學養與深厚的智慧。
懷念他,對尼僧團的護念與對世間的關懷。
他,留下了永恆的學者典範。
祈願  諸佛菩薩護佑加被  林端教授
蒙佛接引  往生淨土  乘願再來

       香光尼僧團悟因率全體僧眾 敬悼 2013.1.21

不捨的祝福──敬悼林端教授
祈願 諸佛菩薩護佑加被 林端教授
蒙佛接引 往生淨土 乘願再來
香光尼僧團悟因率全體僧眾 敬悼 2013.1.21

如何考量應不應布施

如何考量應不應布施?──見晉法師

四種情況不應布施:
一、自身考量:
考慮自己的能力,如果這項付出很勉強,導致負債,或令至親好友生惱、起譏嫌 ,則不應施予。
大菩薩們之所以能不惜身命財物的布施,是經過漸次修學,令忍力增強,悲心轉深,正見及空慧堅定。否則好比力氣小的人想挑起重擔;或還不熟習經典佛法者急欲為人說法;或不會游泳卻跳下水救人,這些狀況都不宜勉強施捨,以免不但沒幫上忙,反而畏怯退心,於自他的道業有損。
又如果有其他更重要的利生大業待自己完成,也不應施捨己身。
此外,如果是以有情眾生作布施,絕對要尊重當事人的意願與福祉。

清淨檀波羅蜜

菩薩知一切法畢竟空,不憶念,滅一切取相,是故於受者不求恩惠,施中無高心,如是具清淨檀波羅蜜。 《大智度論》

二、求非法物:
所要求的物品違背國家法律、佛法,如禁藥、毒品、違法的槍砲彈藥等;或要求我們幫助供給的目的,是助成他的殺(自殺、殺人) 、盜、淫、妄等不如法的惡業,皆不應布施。

三、不益彼物:
布施的內容反而會損害了眾生。如烈酒、傷生器具、淫亂之具等,或助成賭博遊蕩等不正當的用途。  這些是沒有福德的布施,於他無益,理應謝絕。

四、以方便令彼調伏:
如果求布施的人是故意來搗亂;或者喪心病狂,提出不正常、不如法的要求 ;或貪婪幼稚、需索無度等等 ,都不應給予。布施了,增長對方的惡習,反而有過失。

布施的原則,是令受者得到真實的利益,於自己的道業有益。最清淨的布施,是平等的對待一切眾生(平等施),不但自己不貪求果報與功德(不住施),心中沒有眷戀執著,不求回報(開捨施),不將功德佔為己有,迴向無上菩提(迴向菩提施),還能與無所得的空慧相應,不執著施者、受者、施物,不取我相,不取法相(三輪清淨施)。如此,則是最清淨、殊勝的布施,名為出世間的「檀波羅蜜」。
—— 摘自《華嚴經.十地品》導讀──歡喜地pp.156_1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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恭為上道下海長老祝延祈福迴向

恭為海長老祝延祈福迴向

香光尼僧團依止律師道海老和尚今法體微恙,為感念師恩,

邀請大眾共修或個人功課功德迴向:

恭為海長老祝延祈福迴向,祝禱

諸佛菩薩加被海公,久住世間,大轉法輪。

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香光尼僧團  悟因領眾

恭為上道下海長老祝延祈福迴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