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那先比丘經》釋52──面對星星之火

◎釋悟因

在《那先比丘經》,那先又舉了一個譬喻說,例如有人夜裡點了火要來煮飯,結果燭火的末稍燒到牆壁、漫延到柴草樹木,燒毀了房子乃至一座城池。

有一句成語: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」,意思是一點點火苗不及時撲滅,可能釀成大災。「星星之火」這個譬喻,用來說明業因、業果很是恰當,原來所有這些事端都是來自於當年所點燃的那一點小小的業火。

那先言:「人生亦譬如是,人今世用是名身作善惡,乃生於後世,今世作善惡者是其本也。」我們在看到善惡果報現前的時候,常常心裡生起喜歡或不喜歡,但是真正的那個本來的那一點是在哪裡呢?有時我們也會回憶當初是自己做了什麼或說了什麼,不過,真正要追究的反而是你那時起了什麼念頭?

「你起了什麼念頭」,當下你覺得那沒有什麼,結果星星之火就不斷地漫延,一念接著一念這樣的銜接過來。

「星星之火」,看起來應該沒那麼嚴重,其實說真的,一些些的語言行為表現,一個臉色,觸到當下那個境,自己就後面不斷地延續,幾乎是自然反應,後果可想而知。

面對「星星之火」,有不同的面對方式嗎?

龍樹說了一句很有名的偈頌:「諸法不自生,亦不從他生,不共不無因,是故知無生。」說到世間本來實相,本來什麼事情都沒有,星星之火是可能,人與人之間難免磨擦,如果當下生起當下熄滅,不再給予添加柴火,當然,事情的結果就不一樣。

有一句話說:菩薩畏因,凡夫畏果。凡夫心裡在拈量善惡時,內心嘀咕的是:善惡到頭終有報,只是來早與來遲。菩薩是不昧因果,在星星之火出現時,看它生看它滅,生自無生,一片朗空。

文章出處:
悟因法師談人生系列-8-那先比丘經的啟示-印儀-105.10,影片VIDEO_TS-7(第7片光碟)VTS_05_1之12:49-15:35。

什麼是「菩薩」?

「菩薩」是指覺悟的有情

不論是否有學佛,我們大部分的人都聽過「菩薩」這個詞彙,「菩薩」到底是什麼意思呢?「菩薩」是「菩提薩埵」(梵Bodhisattva)的簡稱,其意是指「覺悟的有情」。「有情」也稱為「眾生」,菩薩就是把「覺悟」這件事放在最重要位置的人。

佛教的七眾弟子—比丘、比丘尼、式叉摩那、沙彌、沙彌尼、優婆塞與優婆夷,前五眾屬於出家弟子,後二眾則屬於在家弟子。這七眾弟子也可分為兩類—聲聞眾與菩薩眾,菩薩眾不一定局限於在家弟子,也包括出家的弟子。在大乘佛法中,菩薩—所謂「覺悟的有情」,其中有行者自覺的歷程,也有覺悟他人的歷程,有的已達到覺悟圓滿的境界,可見覺悟有對象與層次的差別。如果以自覺為主,一般而言指的是聲聞眾;如果以覺悟他人為主,這是在自覺之外,還將別人的覺悟納入自己關心的範疇;至於自覺、覺他達到覺悟圓滿的境界者即是佛陀,也是菩薩最究竟的果位。

上求佛道,下化眾生
既然菩薩是覺悟的眾生,所以他仍然稱為「眾生」或「有情」。佛法教導的核心,是以「有情」為主,而「有情」又以「人」為主。所以,我們先從「人」這個面向來探討「菩薩」。

對於世間,不論是正報的世間或依報的世間,菩薩全部都納入他關懷的範圍。所以,菩薩行就是指菩薩的行為,他實踐自己度化眾生的願心,將之落實在世間,當他用自己的生命與修行,以及用身、口、意思惟如何行菩薩道時,其目標不是只有自己的解脫而已,而是把這份悲憫跟自己以外的每個人,都納入於自己的修行裡面,這就稱為慈悲行。所以,菩薩就從修習慈悲行、菩薩行乃至菩薩戒,而稱為「菩薩」。

人為什麼需要「利他」呢?「利他」的基礎就在於人能以己度他情,而能關心世間,把世間眾生的苦納入於自己的修行裡。但是在「利他」之前,必須先充實自己,我們才能具足悲心與善巧方便,來完成「利他」的目標。反過來說,充實自己的目的是要做什麼呢?就是為了要能更加善巧地利樂眾生,這是一種對世間的一種不捨、關懷與悲憫之心。「自利」與「利他」看起來似乎可以截然劃分,但兩者其實是相互完成的。

所以,佛教常說菩薩就是指「上求佛道,下化眾生」的人。「下化眾生」就是救度眾生、關懷眾生的利他行,菩薩要如何關懷眾生?如何看待人與人之間的關係?如何看待人與所有的有情?菩薩如何來看待這些問題,這就是我們在修持菩薩行時,要常在內心思惟的課題。

◎節錄自《香光莊嚴》第132期<悟因法師談菩薩戒(一):行菩薩道,發菩提心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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