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那先比丘經》釋90──十二因緣的「行」與「有」

◎釋悟因

十二因緣的「行」,就是我們常常說的「業」。也是十二因緣的第十個,「有」。在《那先比丘經》「有」翻譯成「有致」。

「有致」是什麼意思?講義141頁說:「有致」,即「有」,指過去業力所規定的生命體,三有或五有。

所以「有致」就是「有業」。有「業」就會有生命體。

十二因緣前面的「行」,它所指的是出生前的「業」。而十二因緣的第十個「有」,是指帶進下一生的「業」。兩者同樣都是指「業」,但是它們的時間是不同的。

為什麼叫做「有」呢?我們對於我們這個身體、對於所處的環境、對於很多的事情都想佔有。喜歡的想佔有,不喜歡的又排斥,這才造作種種的善業、惡業。所造作的不論是善是惡,都稱為「業」。所以也叫做「有業」。

「業」是什麼?「業」不全都是不好的,有善有惡。善惡都會構成後面的影響力,這叫「有」。

「有」,它不是處於靜止的狀態,而是一直處在動態的狀況中。前面叫做「行」,後面叫做「有」。兩者都在時間流裡,一個是「過去」的業,一個是「現在」的業,接著也會構成後面的業。

所以,「業」是我們自己創造,也由我們自己承受。

文章出處:悟因法師談人生系列-8-那先比丘經的啟示-105.10,影片VIDEO_TS-9(第9片光碟)VTS_02_1-07:45-11:1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