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那先比丘經》釋36──什麼是「覺」?

◎釋悟因

佛陀成道之後,一些外道看到佛陀現身,大家見他的威儀舉止很是不平凡,紛紛猜測,這是天神或仙人來到人間。

有外道問佛陀:「你是天神嗎?」佛陀說:「不是。」

「不然,你是仙人嗎?」佛陀說:「也不是。我是『覺者』、『佛陀』。」

什麼是「佛」?就是「覺者」。佛教就從這個地方下手──「覺」,意思是人們修行是由「覺知」入手,而後進一步證入「覺悟」。

人有六種感官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也叫六根,六種感官分別有六種覺知,色識、聲識、香識、味識、觸識、法識。眼色觸生受。我們是有感覺的。

但是,什麼是「覺」?你觸境生受,你有感覺,你知道;你因境生起喜歡不喜歡,你知道;受是剎那生、剎那滅,你知道;但你不忍、不捨、停留太久,你也知道。這些知道就是我們的「覺」。

那先比丘向彌蘭王提出修行人的自覺:「目所見死者(念身及萬物無常)」、「耳不樂好音」、「鼻不喜臭香」、「口不味苦甜」、「身不好細滑」、「心不喜愛欲」,於六根所生的感受,他知道,他不耽溺於這些覺受,他也知道。這就是「覺」。

文章出處:悟因法師談人生系列-8-那先比丘經的啟示-印儀-105.10,影片VIDEO_TS-7(第7片光碟)之VTS_02_1之17:15-18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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