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那先比丘經》釋52──面對星星之火

◎釋悟因

在《那先比丘經》,那先又舉了一個譬喻說,例如有人夜裡點了火要來煮飯,結果燭火的末稍燒到牆壁、漫延到柴草樹木,燒毀了房子乃至一座城池。

有一句成語: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」,意思是一點點火苗不及時撲滅,可能釀成大災。「星星之火」這個譬喻,用來說明業因、業果很是恰當,原來所有這些事端都是來自於當年所點燃的那一點小小的業火。

那先言:「人生亦譬如是,人今世用是名身作善惡,乃生於後世,今世作善惡者是其本也。」我們在看到善惡果報現前的時候,常常心裡生起喜歡或不喜歡,但是真正的那個本來的那一點是在哪裡呢?有時我們也會回憶當初是自己做了什麼或說了什麼,不過,真正要追究的反而是你那時起了什麼念頭?

「你起了什麼念頭」,當下你覺得那沒有什麼,結果星星之火就不斷地漫延,一念接著一念這樣的銜接過來。

「星星之火」,看起來應該沒那麼嚴重,其實說真的,一些些的語言行為表現,一個臉色,觸到當下那個境,自己就後面不斷地延續,幾乎是自然反應,後果可想而知。

面對「星星之火」,有不同的面對方式嗎?

龍樹說了一句很有名的偈頌:「諸法不自生,亦不從他生,不共不無因,是故知無生。」說到世間本來實相,本來什麼事情都沒有,星星之火是可能,人與人之間難免磨擦,如果當下生起當下熄滅,不再給予添加柴火,當然,事情的結果就不一樣。

有一句話說:菩薩畏因,凡夫畏果。凡夫心裡在拈量善惡時,內心嘀咕的是:善惡到頭終有報,只是來早與來遲。菩薩是不昧因果,在星星之火出現時,看它生看它滅,生自無生,一片朗空。

文章出處:
悟因法師談人生系列-8-那先比丘經的啟示-印儀-105.10,影片VIDEO_TS-7(第7片光碟)VTS_05_1之12:49-15:35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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