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那先比丘經》釋16──心流:生滅不住

《那先比丘經》釋16──心流:生滅不住 [註1]
◎釋悟因

《那先比丘經》釋16──心流:生滅不住

修行,對自己慈悲,就是不要擇惡,不再結惡緣。一個人能作這樣的抉擇,是具足了某種智慧,叫「擇法覺支」,由於某種覺悟而抉擇正法,捨棄惡法,這是七覺支的一種。

「目所不喜而見之,令人內愁。」我知道我不喜歡,我又生惱了。有時候不是我不對,是他不對,可這時,需要用他的不對來責罰我自己嗎?大可不必。

與「目所不喜」一樣的道理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也是,耳聞惡聲、鼻聞臭腥、舌得苦辛、身得麤堅,以及心有所憎,都是令人內愁。

經典所說「內六事」,為什麼說這些六觸是屬於內在的事呢?因為我自己的內心有一種成見,我實在不喜歡碰到這種事情。我內心清楚,我不喜歡的是什麼。我舉個例:

在南傳佛教國家,曾經有一個人,因為他偷人家的東西,偷東西要被判很重的罪罰,而且他偷很多次了,法官就判他死刑。

執行死刑以前,按律法先遊街示眾。

在遊街示眾的時候,有很多人就出來看看到底是誰。他以前偷了東西常常就去變賣,有了錢就去酒店喝酒或者玩女人。他看到他曾經玩過的女人,也看到那間他常去的店,這些是以前他喜歡的。可是現在,他看了實在不喜歡,很不喜歡。這都是從他內心浮現出來的東西。

他一路這樣走過去,那些人都在那裡指指點點。

可是,人家站在那裡干他什麼事?

他一路走著,也看到有和尚站在那邊。和尚是出來托缽,看到很多人圍在那邊,就近前看,是死刑犯在遊街示眾。古代的律法,死刑犯都有這種示眾的遊街。在公開的場合讓大家看,對大眾是一種警示。

和尚也來看手上拿著缽。走過和尚面前,他心想,「和尚在那邊,以前我也曾經把買來的飯先分一半給他。把食物給和尚,我還是很高興的。今天,他站在那邊,如果我有的話,我也會給他一份。」他內心是歡喜的。

人,在這樣走路的動態中,縱使死刑犯,他對他自己的死,或者是愛,或者是恨,或者是瞋怒,或者是善心,一直是不斷地在內心浮現著。

他想:「啊!我今天是這樣(要被處死刑),不然,我還可以再供養一次。」

這個故事在說什麼?有的是我喜歡的,有的是我不喜歡的,有的是善心的浮現。看到那個境界想起什麼,看到這個境界想起什麼。

說真的,我們不都是這樣,碰到種種情境,心就整天隨之起浮嗎?我們不都是活在這樣的世界嗎?

我們所覺知到這個,就叫「心流」,心的流動。我們的腦波就是這樣不斷的放電,而且起起伏伏、起落不停。一會兒喜歡,一會兒不喜歡……「心流」什麼時候停過?從何處流出來,流到何處去?

心的流動,一直這樣生生滅滅。是生,是死,都在我們這一身,隨波逐流……

 


[1]據:悟因法師談人生系列-8-那先比丘經的啟示-印儀-105.10,影片VIDEO_TS-6(第6片光碟)之VTS_03_1之06:48~12:1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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