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那先比丘經》釋5──業力論
◎釋悟因
彌蘭陀王問那先比丘:世間發生火災時,大火會在很短的時間,把人和房子燒毀殆盡,然而,眾生墮落到地獄,遭受地獄大火的燒烤,卻還能活過數千萬歲,這怎麼可能?地獄的大火比人間的大火炙熱好幾倍,怎麼可能墮在地獄的人會燒不死?因此彌蘭王說,關於地獄的說法令人無法相信。
彌蘭陀王心思縝密,他審慎思考地獄的觀念,向那先比丘提出這樣的質疑。
那先比丘就舉例子說明。那先問王:大王!您有沒有聽聞過有些動物以沙石為食?
王說:聽過呀。
有些動物,如大蟒、蛟龍、鱷魚,它們是肉食性動物,但確實也吃沙石。
於是那先問王:這些沙石在這些肉食性動物的肚子裡可以消化嗎?
彌蘭陀王回答:可以呀!
大蟒、蛟龍、鱷魚為什麼要吃沙石?因為沙石可以幫助磨碎食物、消化食物。
但是,如果鱷魚媽媽懷了孩子,孩子在體內會不會被消化掉呢?
彌蘭陀王回答:不會。
那先比丘問王:為什麼不會呢?
彌蘭陀王回答:「獨相祿故。」相祿,指福份。獨相祿,各有各的福份。或說,各有各的業緣。
按照現代生物學的理論,消化系統是在食道、胃、腸,大蟒、蛟龍、鱷魚吃下的石頭,經由食物攪動,逐漸被磨平、磨碎、最後被消化。而媽媽懷孕,孩子生長的地方是媽媽的子宮,子宮是孕育孩子,而不是像腸胃是用來食物消化。彼此的因緣不同,造就的結果就不同。
那先引用很多例子,大致是說明不同「業道」,有不同的因緣果報。
最後,那先引導國王回到地獄大火的問題。
那先比丘說,地獄的人也是這樣,他出生在不同的世界,在他的過惡沒有消盡之前,他就在那世界待著──由於招感相應的條件,繼續受到地獄之火燒灼,直到他的過惡消盡,才從地獄的世界得到解脫。
佛教的「業說」,是「緣起業力說」,講究業因、業緣、業果,而不僅止於自業自受的「業報」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