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佛法中,聽戒並不即是受戒。佛教重視「心念、思想足以引導行為」的事實,因此一個人若發心求受佛戒,應先了解戒法,然後經由戒師的引導,依循受戒儀軌,發起最上廣大深心誓願,遍緣法界一切有情無情,願依三寶四諦戒法,斷除一切罪惡,修持一切善法,廣度一切眾生,如此感得戒體,就是受戒。如果對戒法不甚了解,僅能以虔敬的心,隨眾懺悔求戒,亦可感得去惡修善的善根薰習。
真正受持戒法,須具足四緣——「戒法」、「戒體」、「戒行」、「戒相」。「戒法」是佛陀所制定的法規;「戒體」是在受戒時感得的,一種源自佛陀,師師相授無表色的薰習功德;「戒相」和「戒行」則是如法執持佛戒,表現在身口意上的行為。因此,聽戒、學戒實影響著得戒和持戒的了解程度,但絕不等於受戒。
◎參考整理自《香光莊嚴》第133-1期「【推薦研讀】在家五戒、菩薩戒相關專文」專輯〈學戒問答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