敬重眾生 發表於 2019 年 08 月 07 日 由 香光 一切眾生皆有性淨,是故於彼勿生下劣,應當尊重。彼即我師,如法恭敬。 ~《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》卷第三~ ◎一切眾生皆具清淨本性,不應隨意輕視或捨棄。遇緣則有師,一切眾生皆是令我等趣入菩提的根本助因,故應視眾生如師,恭敬承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