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光尼僧團方丈悟因長老尼受邀至「佛光山2026傳授國際萬佛三壇大戒」,開示持戒清淨與僧人社會責任

香光尼僧團方丈、香光尼眾佛學院院長悟因長老尼,於115年4月20日應邀至「佛光山2026傳授國際萬佛三壇大戒」戒會,為戒子闡述戒律真義。長老尼特以《四分律》中「度賊女戒」(比丘尼戒僧殘第五)為例,深入剖析佛陀制戒本懷,揭示僧人於世間應持守的清淨形象與社會責任。

一、「度賊女戒」之制戒緣起與核心精神

此戒源起於一具體因緣:有一犯下盜竊死罪之女子,為逃避王法制裁,隱匿身份至他國比丘尼僧團求度出家,並受具足戒。此事招致社會大眾譏嫌,嚴重損傷僧團清譽。佛陀因而集眾,呵責相關比丘尼所行「非威儀、非沙門法、非淨行」,並制定此戒。
此戒主要約束是授戒的師長,強調僧人不僅須學戒持戒,更須承擔「僧事」,為維護僧團整體清淨與正法久住負起責任。制戒過程中,佛陀亦因應實際情況,加入「先不知」則不犯的開緣,充分體現佛陀制戒兼具慈悲與智慧的原則。

二、從戒律看僧團的世間責任:不依王法,法事難立

透過「度賊女戒」之闡釋,悟因長老尼引領大眾深思道安大師「不依王法,法事難立」的深刻教誨。此語真切指出,佛教僧團的存續與弘化事業,必須奠基於對國家法律與社會秩序的基本尊重之上。僧人雖以出世解脫為終極志向,但不能自外於社會共遵的倫理與法治綱維。

「度賊女戒」的精神,正在於要求僧團在行慈悲接引方便時,必須具備高度的社會責任感與辨別的智慧。出家並非逃避世間責任的途徑,而是一項需要身心健全、因緣具足,並獲得社會理解與認可的莊嚴抉擇。僧寶的價值,透過戒定慧的修持,從而真正擔負起住持正法、教化人心、淨化社會的使命。

悟因長老尼以此勉勵新戒,應深刻體會佛陀制定戒律時的慈悲與智慧,從受戒、學戒、、持戒開始,對佛教、對眾生、對整個社會,都能負起正法久住的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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