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視自己的慈悲,是否有── 慈:願意讓對方真正得到快樂; 悲:願意讓對方能真正的離苦。
彼此很親時,更要有界限, 否則很容易變成冤親債主。
經營善緣── 尊重別人與我不同, 允許別人做他自己, 保持彼此成長空間。
每個人都不想受人控制, 故不要用責任、想法等, 要求別人遵照我的指令。
關係,要做到有溫度, 但要能無束縛的連結。
執取,是受苦的開始; 放下,是自在的開始。
不將關係當成「滿足自我」的工具, 當視為共同學習清明與慈悲的因緣。
若為了不能滿足自己需求而痛苦時, 此時、此因緣,就是我的修行道場。
關係的最高境界── 不是一定要擁有它; 擁有則慈悲不黏著。
關係的特質是因緣和合, 所以當因緣無常變化時, 不用去執取它、放不下; 珍惜曾擁有,回到當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