執取,是受苦的開始; 放下,是自在的開始。
不將關係當成「滿足自我」的工具, 當視為共同學習清明與慈悲的因緣。
若為了不能滿足自己需求而痛苦時, 此時、此因緣,就是我的修行道場。
關係的最高境界── 不是一定要擁有它; 擁有則慈悲不黏著。
關係的特質是因緣和合, 所以當因緣無常變化時, 不用去執取它、放不下; 珍惜曾擁有,回到當下。
世間萬事,心多一點覺察, 會緩解情緒所帶來的痛苦。
感覺的真相是── 它會生起、會變化、 會消失,非真實我; 不執取,心就自由。
只想追求某種感覺, 不見得會帶來快樂; 看清楚感覺的真相, 是無常、因緣和合。
不是要求外境, 要自己轉心境。
情緒生起時,覺察它, 不抵抗,也不追隨它; 看著情緒的生起與消失, 不作為,最後就會沒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