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下執著的練習 發表於 2013/09/03 由 admin 我的記憶,不等於我, 我的想法,不等於我, 我的判斷,不等於我, 我僅是五蘊和合而成。 註:「五蘊」,佛教術語,指構成人身的五種要素:色(指物質,我們的身體由地水火風組成)、受(感受)、想(思想、概念)、行(行為、造作,因意念而行動造作種種業)、識(了別,判斷、認識與分別)所組成。